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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ffanystar唐凌送的项链原型

第三十二章:一步之遥

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女人,比如我在街上买到了一双新鞋子,只要和当天的服装搭配,我肯定换上新鞋,而把旧鞋放进盒子里。

而且我从来不恋旧,恋旧这个词在我脑子里是不存在的。我没有东西是从小保留到大的,每次觉得家里的东西太多时,我最先丢的就是那些最旧的东西。我没有什么很旧的东西,只有比较旧但有些记念意义的东西。比如:我初恋男生送我的礼物,或者是小学时最好朋友送的毕业贺卡。小的时候,我觉得这些东西可以保持我们之间的某种情谊,可现在我的想法早就变了。所谓‘白头如新,倾盖如故’,双方互不了解,即使交往一辈子,也还是像刚认识时一样;真正相互了解,即使是初交,也会像老朋友一样。所以真正的朋友又怎么会因为几年的分隔和不联系,而断了这份情呢?我丢弃这些东西,并不是想忘记这些往事,只是单纯的想让柜子里多出几分空间罢了。也许是它们对我来说都不够珍贵?但我很确定,唐凌送我的这条项链,我一定会保存很久很久。难道真的是因为贵,对我来说才珍贵吗?

可唐凌送我的这条项链,除了唐凌帮我戴上那次以外,我第一天出门、第二天、第三天……这条项链就再没有一天跟着我。可以想象是为什么吗?

我戴着蒂梵尼的项链站在家里的穿衣镜前,这个落地镜在买的时候还真的下了一点血本,镜子是进口的,四周都加了自然光线的镜灯,站在镜子前面,脸上和身上都不会出现光线不足的阴影。我是极爱照镜子的女人,上街前吃饭后;客厅里厕所里睡房里公司里手袋里,必定处处都会有镜子;早午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照一照,照完后还会在镜子里做出一个漂亮的微笑。或许这种应该称为自恋?

记得以前网上极红的一个作家安妮宝贝说:不自恋的人不可爱。因为只有自恋的人才更加会探索自己的内心,了解爱惜自己,不伤害自己,把最完美的自己呈现和发掘出来。自恋就是爱人,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客观对象,来爱自己。爱自己,就是爱自己的一切,爱自己的想法,爱自己的人生观……不过如果说一个不会爱自己的人也不会爱别人,不过一个太爱自己的人,还会爱别人吗?

……

由于灯光的照射,颈上的项链反射出更耀眼的光芒,还真是星光灿烂。我记得唐凌说过,每当我开心的时候,笑意融入我的眼睛,明媚得很像星星……这是唐凌送给我的是一条星河的理由吗?

这条项链如此漂亮,不需要再加其它配件,只需配一件黑色的小礼服,就能更衬托它的美。我一直认为服饰的美丑,并非在于价格高低,关键在于配饰得体。

试了几套衣服后,我有点无奈地看着脖子上的项链。通常来说,每个人买东西的时候是在一个消费层次上的,也就是好马配好鞍。可现在这条项链对于我平时的衣服来说,却是太华丽了一点,过犹不及,也就是不配。套装、衬衣还是T恤,哪一样能配得上这条星河呢?平时没有人穿小礼服去上班,硬是要配,也只是显得突兀而已。除了衣服外,这条项链也不像我平时收入会买的东西,一个尾数有好多个零的项链配上只有几个零的衣服,能相配吗?

不管未来如何,这条项链一定会是我最喜欢的项链之一了。可就算如此,这条项链平时看来也不能用了。突然间觉得有点讽刺,原来这份礼物如同送礼的主人一样,也是这么得见不得光,这算不算“见物如见人”?

再次低头看向项链,它每个细节散发出来的光都让我迷醉。抬头看向镜中的自己,是因为没有化妆的关系吗?我觉得颈上星河的光辉不断扩大,而我自己却越来越暗淡无光了。

我的魅力减少了吗?我急忙摘下项链再次回到镜前,发现早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竟然有一分陌生,而且越看就越平凡起来。记得心理学家说过:心情和自信心不同时,看镜子对自己的评判都不会一样。就这条项链,竟然还会影响我的心情和自信吗?我不喜欢低落时的自己,心情是可以自己调控的,自信是自己给自己的信心,两样我都可以自己把它找回来。

最快提升自信和心情的方法就是去跳舞。

……

我每个星期至少会有一天来到这个舞蹈室,这里每天教的舞蹈是不一样的,课程每个月一变,有时是芭蕾,有时是newjazz,而今天的课程是探戈。

我很喜欢我的探戈舞鞋,是很贵气的金色,一条细细的皮带围绕脚踝,从脚踝延伸到脚背的金色皮带上面有细小的水晶,能显得脚很白很纤细。我腰间围绕着练习用的舞裙,是红色的透明薄纱,侧面高开叉,转动间隐隐约约的,显得腿白而修长。

探戈据说起源于情人之间的秘密舞蹈,本应该双人跳的,但这个舞蹈班并不是专业的国标舞班,所以舞步是为单人改良过的。耳边响起的曲子是最著名探戈舞曲‘PorUnaCabeza一步之遥’,由小提琴和钢琴作的配合,那种前后矛盾而又错落有致的风格都能充分展现探戈的灵魂。

探戈是生命的激情:有着高贵的步伐、傲视一切的态度;优雅与激情、炽热与张扬混合在一起;像是欲迎还拒,又像是欲望释放……女人眉眼间是孤傲冷艳和调情放荡,像罂粟花般美丽,举手投足都是对男人的呼唤,娇艳而性感地绽放时播散着某种毒素……

随着舞步的旋转,我的胸膛开始轻微起伏,皮肤上布满细细的汗珠,几根头发微湿贴在脸颊,配合这样的音乐、这样的舞步,显得有几分情欲的味道。

我一个扭转、一扬手、一个定点,我对镜自信一笑,镜中的我目光像星星……

……

拥有了一条这么漂亮的项链,却不能让我的生活改变什么。我依然如往常一样,每天上班下班,穿着自己的衣服,唯一的不同就是我的颈上不再喜欢戴项链了。我仍然记得第一次摸到这条项链时手中的触感,有时会下意识地摸向颈边,颈上空空的,手里也是空的,还真是不习惯。或许这个不习惯,会慢慢变成我的习惯吧。

和别的项链待遇不一样,这条项链是放在我的床头柜里。我再也没有戴过这一条项链,就算是晚上出门去玩也是如此,这条项链就静静地躺在我的床边,我的床头柜里。我在睡觉前会把抽屉拉开,拿出精美的蓝色盒子,打开它里面闪烁的是星光。拿在手上把玩,这个星河的柔光仍然会让我陷入沉思……

我原来认为“不在乎天长地久,只在乎曾经拥有”这句话有些做作,但现在看来,这话还真有道理。就算是有些不配,不管怎么说,这串星光仍然是属于我的。

第三十三章:第一次与第一次

今天做了一件连自己都在震惊的事情,因为我居然下厨了,而且下厨的原因是因为男人!

吃过我亲手做过饭的人极少,就算我那帮死党也没有吃过,于曼甚至不知道我会做饭。我不喜欢邀请别人上我家做客,家是我单独的隐私空间。不过如果要是有人来到我家,参观完后一定会对我家的厨房大肆赞赏。理由是:干净,相当的干净而且整齐得不得了,厨房用具全跟新的一样。是因为我很爱干净吗?要想知道理由,打开我家的冰箱就可以了解了。里面很空,相当的空,你绝对找不到能做一餐饭用的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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