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就是钻到了钱眼里,真的。”雪儿和盛春成说,只要是赚钱的事情,我就想得特别多,脑洞开得特别大,都说什么商机,不是吹牛,我就是特别能捕捉商机的人。雪儿说到了兴头上,抬起头来,脑袋左右转着,抽动鼻翼,发出丝丝的声音,那个样子,真的很可爱,盛春成差点笑了出来。“我和你说,我就像狗一样,这样东嗅西嗅,什么地方可以赚钱,我就可以闻出来。”雪儿说。雪儿很快发现,在学校里,男装比女装还要好做,一个是利润高,第二个,就是退换货的比例很低,她手下那些其他学校的情报员,后来改叫了助理,她的那些助理,平时都是喜欢穿衣打扮的,一般来说,喜欢穿衣打扮的,都比较妖,颜值很高。这样的人,要是脾气还好的话,在男同学里的人缘就特别好,出去玩或者宵夜,男同学都喜欢叫这样的女同学一起去,她们要是去让男同学买什么衣服,哄几句,说他穿起来怎么怎么帅,一般百发百中,男同学试都不试,看一眼图片就说好好,买一件买一件,烦死了。买回去的衣服,哪怕是太小或者太大,甚至根本一点也不好看,碍于面子,也不会来退换,都是往边上一扔,或者随便就送给别人了,接着,第二次再去找他,他们照样会中招,就像去直播间打赏一样,一次一次,何况,还有一个活生生的女生,在你面前撒娇呢?也有几个,脾气不太好的女生,看着别人的业绩比她好几倍十几倍,嘴里不说,心里也是羡慕的,我就和她们说,卖东西,第一是要把自己卖出去,我不是说卖身,而是面子,人家要买你的面子,才会买你的东西,你们都学着点。都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,谁说的,只要有钱赚,人又开了窍,就没有什么难移不难移,这几个女生,最后也照样做得很好。“你说我这话对不对,盛师傅?”雪儿笑着问盛春成。盛春成笑着摇头:“不知道,我有没碰到过这样的事情,我连大学都没有上过。”雪儿看着他,不依不饶,逗他:“那我要你送我一件衣服呢?我一定要赖着你,要你送呢?”盛春成大窘,站在那里,连脖子都红了,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。雪儿看着盛春成咯咯笑着,她坐起来,拍了拍盛春成的肩膀,又躺了下去,笑道:“我和你开玩笑啦,我怎么会让你送我衣服。”盛春成接着:“我知道,不过我就是想送,也没有办法送。”“为什么?”雪儿问。“很简单,贵的我买不起,便宜的我怕你又看不上。”盛春成说。雪儿听了大笑,笑完,她佯装生气了,半是撒娇地嗔道:“什么意思,盛师傅,你是不是真的以为,我就像网上说的那样,是个拜金女?”盛春成赶紧说:“不是不是,我才不管网上怎么说,我自己心里知道,我知道你不是,你很好,很努力。”雪儿满意地点点头:“这还差不多。”雪儿和盛春成说:“可惜你看不到,不然你会发现,我这个人,除了化妆品用的比较好以外,那个是直接和皮肤接触的,还有,我是靠脸吃饭的,这个肯定不敢马虎,你说对吗?”盛春成点了点头。“其他的,像什么包啊衣服啊什么的,我用的都不是什么名牌,就是有几件名牌,那也是为了出镜用的,我和你说,你不要去外面说,那些衣服,其实都是a货,很便宜。“不是我买不起,而是觉得不值得,我自己是卖衣服出身的,我知道衣服是怎么回事,才不会花很多钱,去买一个牌子,在这方面,我很小气的。”雪儿说着哼了一声:“再说,我还就是这么自信,我觉得自己穿什么都很好看,根本无所谓什么牌子不牌子。”盛春成点点头说,这话倒是真的。雪儿叹了口气,她说:“不过,这个也怪不得别人,我这个拜金女的人设,是我自己创造的,我在学校的时候,人家就说我是拜金女,说多了,我也无所谓。”雪儿在学校里,生意越做越大,她和盛春成说,男装的数量,比女装卖得还多,除了服装,她也开始卖化妆品,去化妆品批发市场批来,再零售出去,他们自己去买,别人也不会零售价卖给他们,到我这里买,还便宜一点。雪儿说到这里,忍不住又大笑起来,她和盛春成说,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,卖化妆品,也照样是男的比女的买的多,没做化妆品之前,我都不知道,原来现在还有这么多的男生在化妆,妈呀,吓死我了。生意做大了,雪儿每天开着一辆奥迪tt的敞篷跑车,在下沙大学城里来来去去,很拉风,这也让她不但在他们学校,可以说是在整个大学城,都有了名气,说她最多的,就是说她被谁谁包养了。那个时候,也有很多的男同学在追她,同校的,她都很客气地拒绝了,其他学校,还追着她死缠烂打的,她就没有那么客气了,那个时候,正是她生意的上升期,她真的已经钻到钱眼里去了,哪里有什么时间去谈恋爱。这些人又纠缠不清,雪儿为了快速了断,就和他们说,我的开支很大,你养不起我的,还是去打别的女生主意吧。说到狠了,她和他们说,不是富二代,我根本就不会正眼看他。所以啊,雪儿说,这些人就把她的话,到处在传,大家就都知道,她是非富二代不泡的。大学城里,也有一些男生,真的就是富二代,他们就拐弯抹角,慕名来找雪儿,雪儿和他们说,你们还不算,我说的富二代,是那种老子在富豪榜上的。那些人掂量掂量,就自觉打退堂鼓了。这样一来,雪儿的周围是清静了,但她拜金女的名头,却是传得更响,更神乎其神了。“沈兄!”“嗯!”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但不管是谁。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对此。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可以说。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镇魔司很大。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沈长青属于后者。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拥有前身的记忆。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进入阁楼。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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